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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27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记者专门挑选午后13至15时的全天最高温时段到各个工地踩点,发现室外地面温度与气象台预报的34.6℃的最高温度相差甚远,各工地的地表温度一般都在4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50℃以上。虽然热到火辣辣,工地却依然照常开工。据了解,高温下作业的人包括建筑工人、运输工人、交通警察等等,在如此高温下工作,不由得担心他们会中暑……(据7月23日《信息时报》)
点评:
50℃高温下仍在作业,凶险明摆在眼前。人一旦中暑,轻则头昏眼花,重则昏迷,当体温高达40℃以上,如不及时抢救,可能危及生命。如此冒险,人们为何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又为何听之任之无人干预叫停?安全无小事,到底是谁在扮演“杨不管”?
法律是不是“杨不管”?关于防暑降温,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等在夏季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行业应采取防暑措施。正是这样一份文件,居然“暂行”了48年,而法律一直失语,当起了“看客”。
管家是不是“杨不管”?看上去,监管防暑降温工作的“管家”很多,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卫生部门,等等。每至高温,“管家们”都要开个会、发个文,强调一番“防暑降温”,就万事大吉。至于效果如何、执行如何,多是纸上谈兵、走过场。结果是,陷入“谁都派管,谁都怕管,谁都不管”的尴尬。这与杨不管“有劲下课到操场上打去”的放任管理模式有何两样?
自己是不是“杨不管”?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有的人为了多挣几个钱,不把自己当人待,心存侥幸去“玩命”。尤其是总数已达两亿的中国农民工,更是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热死了也不下战场,更不会为避暑轻易去维权。
防暑降温,决不能再满足于号召,习惯于形式,存在于侥幸。抱着一成不变的老黄历,那是迟早要出人命的。当下,是法律强势出场的时候了。(检察日报 陈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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